现代都市连载
《自家酒馆当侦探》是作者“妙人与先生”的代表作,书中内容围绕主角秋瑾袁世凯展开,其中精彩内容是: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,有那么一处深藏于山脉里的小山村,悄然躲避着战火,除张择外,全员为恶。——假如明天我们有一个会死去……...
主角:秋瑾袁世凯 更新:2024-05-10 13:5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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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秋瑾袁世凯的现代都市小说《自家酒馆当侦探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妙人与先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自家酒馆当侦探》是作者“妙人与先生”的代表作,书中内容围绕主角秋瑾袁世凯展开,其中精彩内容是: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,有那么一处深藏于山脉里的小山村,悄然躲避着战火,除张择外,全员为恶。——假如明天我们有一个会死去……...
相传,我家这边是有一个传说,好像说农地里有一只白衣女鬼,她最喜欢“童男”,杀人的手段极尽霸道,文词称∶夺元阳。
俗语就是……日日夜夜……精什么……人什么。
尽亡啊。
“但你说的有一点出处。”
我还是否定了小葵花美女警察的推敲,对她解释说∶“你说这故事发生在两年前?
可我记得我三岁时候,我妈就和我讲过,有关童男和女鬼很违和的这个故事。
弄不好,我爷爷三岁时候都听过这个故事,我琢磨,这什么白衣女鬼,岁数可不小了。”
小葵花皱眉,对我认真打量一眼,问我∶“你可曾亲身经历?”
我很自然的眼顶额头,白眼死她,不屑一声,告诉她∶“我还是个童子。”
瞧着她欲言又止的样子,忽然心里一紧,补问∶“你应该,不是鸡吧?”
啪!
这货给了我一嘴巴!!
“粗俗!”
她骂我的这句话,生生给我干懵了。
我……粗俗过了么?
……按理说,不应该呀。
听说过,警察都是“好演员”,比如偷偷去混黑什么圈的,调查罪案,最后每每身份拿出来时,都喜欢特“无间道”的说一句∶“其实,我是一个好人。
我是一个警察,对不起。”
和这种演员有感情的人最惨,通常被伤害后,还在像个“娘们”似的,受着穿了小鞋一样的气,回说∶“能不能放过我,我没得选的。
如果可以,我也想做一个好人。”
说实话,我妈从小就教育我∶好人不当兵。
这竟然还是一个警察和一个歹徒的“台词”。
唉,人生如戏啊。
“我,其实是一个好人。”
我一琢磨,这词儿用来形容我,倒是没什么问题。
咱不仅没当过兵,这什么警察啊歹徒啊,更是第一次遇见。
硬要说我的主业,我认为是∶地主家的傻儿子。
听听,傻儿子,一听就知道我是一个好人。
小葵花好像没信。
她瞪了我一眼,继续问我∶“逻辑推演里,时间线索很重要。
有关白衣女鬼,我不能只听你一个人说法。”
“这有什么问题?
农地里这会儿还有两个叔叔在种地,你可以找他们打听打听。”
我还真不敢对“此等话语负全责”。
只要不是个傻*,都应该知道,“鬼故事”之所以称为故事,主要是说给“演员”听的。
而我基本上算是“预备导演”级的人物。
和导演的区别就是,导演需要对故事负责。
我连负责这事儿都“闪过”了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小葵花在五个小时后回来了,这时候天都开始蒙蒙黑了。
她脸色更黑。
身边竟然是拿手铐铐来了“我家酒馆里的两位酒客金主大叔”。
我赶忙上前,热切的迎接∶“叔,犯事儿啦?
我一早就知道叔叔每天这酒量,一看就知道,不是个普通人。”
说着,我发现有些地方不对,往下一瞧,赶忙给小葵花使眼色,我刚开始还很云淡风轻,发现她看不懂,急的我呀挤眉弄眼的,差点没抽抽了我精美的五官,落下残疾。
“你,说话!”
小葵花这脑仁儿,可能……内存小了。
我不得不在心底深深叹息一声,心里自我告慰∶正常人能当警察么?
唉……“脚镣!
这两位叔叔平时走路,那都是功夫人嘴巴里的泥趟腿!
得小心。”
小葵花听完就翻着白眼指着我两只“俊美”一双的脚,说∶“你走路不也是蹭着地,外八?
——你们农村人都这样。”
是么?
我也是……泥趟腿?
……谁,偷偷传过我“绝世武功”?
我仔细想想,我爹年轻时候有一次赶集归来时,和我吹嘘过看到的一出皮影戏,里面皮影人儿就这么告诉过他∶“他可能就是万里挑一的武林高手苗子!”
这话,“遗传”给我了?
我那三年再未谋面过的亲爹啊。
外面都是洋枪洋炮,就算你是……也不能瞎装*啊。
这回好,你肯定是有所不测了!
尽管家产我不担心继承的问题……可这功夫,嗯……“被你发现了?”
我捋清了自己功夫体系的脉络,自小心大的我,很坦然的就接受了“我是一名武林高手”的事实。
——“这么晚才回来?
你是不是,见到白衣女……主了?”
我琢磨了下,都说询问别人要捧哏,不能颐指气使的,于是我修饰了下。
小葵花听完愣了下,盯着我,眼神都有点“不正常”了。
一般正常人看人或者被看,都不这样啊?
她似乎气苦,转身狠狠给了旁边俩货某人一脚。
由于没瞧仔细,主要可能是这会儿没消费,我没记住哪一个挨踹了。
她说∶“你们这务农的,都是到田地里去斗蝈蝈,喝酒睡大觉的?”
我愣一下,警察办案不是讲究凡事眼见为实么?
我认真梳理了一下自己的过往,乃至一生,很坦白的坦然相告∶“咱家地呀,怕是有三年没人种过了。
——那是自我爹入关开始的事情,正如那首诗描述的,劝君更尽一杯酒,南去入关无故人啊。”
不得不说,我这人有点“急智”,这诗词原著都没敢这么写过,我给“拾遗补缺”了。
或者说,应景。
更牛*的是,小葵花啥也没发现。
她竟然笑了,一副看到“文化人”的样子,对我说∶“别拽你那点胸墨了。
你家地,没人种了?”
我点点头,“我妈天天就知道数金子。
唉……你也知道,地主家的媳妇……”小葵花似乎也有点阅历的样子,听完很理解的点点头,然后奇怪瞧着我,问∶“那你呢?”
我指指我那箱金子,对她解释∶“地主家的儿子,容易随妈。”
小葵花想了想,又想了想,忽然问我∶“我要干什么来着?”
这记性,警察?!
还好我这个侦探记性比她好,我赶忙提示∶“可能是抓贼,忘记上脚镣了!”
“是白衣女鬼!!
我们是无辜的啊!”
旁边两位金主大叔一语惊醒两个人!
小葵花和我。
哎我去!
对,就是这事儿来着!
“……啊——”小葵花恨恨的瞪我一眼,为了显得不那么尴尬,她又问我一件事∶“事到如今……你可曾听说过,通灵身?”
我,久久不语。
如此“机密”,我就感觉着空气里,更尴尬了。
傍晚的风,微凉,像白开水。
白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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